
职位类别是对公务员职位按照其性质、特点以及管理需求进行的分类。这种分类旨在将职位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不同类别。职位类别是以“事”为中心的分类方法,即“因事择人”。职位分类具有以下特征:1. 职位类别是以“事”为中心的分类,即“因事择人”;2. 职位类别的划分依据是职位的工作性质、难度、责任大小以及所需的资格条件;3. 职位类别不是硬性规定职位应办什么事,而是对职位所干的事进行客观分析和评价,以此确定职位在职位类别中的位置,以实现分类管理的目的;4. 职位类别并非固定不变,会随着职位工作的变化而变化,但不会因工作人员的变动而变动;5. 职位类别本身不是目的,而是一种科学的人事管理方法。职位类别可以进一步细分为以下几类:1. 执法类:指直接履行监管、处罚、稽查等现场执法职责的职位。这些职位具有执行性,只有执行法律法规的权力,没有解释权,不负责研究和制定法律、法规、政策。2. 技术类: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保障的职位。这类职位具有对专业技术本身负责的技术性,与其他职位相比具有不可替代性,并且具有技术权威性。3. 管理类:指除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职位外,履行综合管理和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这类职位数量最大,是公务员职位的主体。综合管理类职位涉及规划、咨询、决策、组织、指挥、协调、监督以及机关内部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