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文化课成绩文科前5名,文化课最低为583分;理科前2名,文化课最低为557分;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2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3、文科专业名次录至160名。并列160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81分。4、理科专业名次录至285名。并列285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555分。

1、文化课成绩文科前5名,文化课最低为583分;理科前2名,文化课最低为557分;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2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3、文科专业名次录至160名。并列160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81分。4、理科专业名次录至285名。并列285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5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