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志愿填报应该还是要保持理性状态,各方的意见都要兼听并蓄。
高考志愿填报规则:
1、志愿模式。
不同省份据本省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填报模式,目前主要分为“院校专业组”、“专业(类)+院”两种志愿填报模式。

2、志愿单位。
改革前以“院校”为志愿填报单位,1所院校即为1个志愿。改革后,采用平行志愿投档的,以“院校专业组”或“专业(类)+院校”为一个志愿填报单位。
“院校专业组”由招生院校根据不同专业的科目要求和人才培养需要设置,是本科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的基本单位。一所高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考生的选考科目只要有1门与该“院校专业组”科目要求相同,即具有填报资格。
“专业(类)+院校”也是新高考的一种填报模式,它没有服从调剂选项,跟“院校专业组”比起来,没有了调剂的风险。考生可以选择同一院校的不同专业,也可以选择不同院校同一专业,也可以选择不同院校不同专业。

3、志愿数量。
改革前普通本科批平行志愿一般设置6-10个院校志愿。改革后,普通类本科批志愿数量大幅增加。从各省实践看,“院校专业组”模式最少设置30个志愿。“专业(类)+院校”模式最少设置80个志愿。
4、填报要求。
改革后,考生填报志愿时,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拟填报院校及其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高校根据各专业培养实际,选择1科、2科、3科或不提要求。选择1科的专业表示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选择2科或3科的专业,表示考生必须同时选考指定的2科或者3科;未提出科目要求的,考生根据各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选考3科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