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市阶梯电价收费标准(2025-2026年,含政府基金)分为夏季与非夏季两种模式,合表电价单独计算,具体如下:
夏季(5-10月):夏季用电量分三档计价,以260度和600度为分界点。第一档为0-260度,电价为0.6542元/度,覆盖家庭基础用电需求,价格最低;第二档为261-600度,电价升至0.7042元/度,针对中等用电量家庭,价格小幅上浮;第三档为601度以上,电价为0.9542元/度,适用于高耗能场景,通过较高价格引导节约用电。例如,夏季用电量为700度的家庭,电费计算为:260度×0.6542元 + 340度×0.7042元 + 100度×0.9542元。
非夏季(11-4月):非夏季用电量分档标准调整为200度和400度,整体用电量阈值低于夏季。第一档为0-200度,电价保持0.6542元/度;第二档为201-400度,电价为0.7042元/度;第三档为401度以上,电价升至0.9542元/度。例如,非夏季用电量为450度的家庭,电费计算为:200度×0.6542元 + 200度×0.7042元 + 50度×0.9542元。
合表电价:针对城中村、统建楼等抄表到栋的用户,采用合表电价,统一按0.6912元/度(约0.7元/度)计价,不实行阶梯分档。该标准适用于无法按户分表的集体用电场景,价格介于夏季第一档与第二档之间,简化了计费方式。
政策特点:阶梯电价通过“多用多付”原则,鼓励用户合理用电,减少能源浪费。夏季与非夏季分档标准的差异,反映了季节性用电需求的变化(如空调使用)。合表电价的统一性则兼顾了集体用电管理的实际需求。用户可根据自身用电习惯,选择节能设备或调整用电时间,以降低电费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