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运单名词解释

托运单名词解释

托运单是一个与货物运输相关的专业术语,以下是对其的详细解释:

一、定义

托运单,又称下货纸、订舱委托书,是托运人根据贸易合同和信用证条款内容填制的,用于向承运人或其代理办理货物托运的单证。它不仅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关于货物托运的合约,还记载着双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

二、作用

  1. 托运依据:托运单是承运人接受托运的依据,承运人会根据托运单的内容,并结合船舶的航线、挂靠港、船期和舱位等条件,决定是否接受托运。
  2. 收据功能:运送人签收托运单后,会给托运人一份作为收据,此时货物的责任从托运转至运送人,直到收货人收到货物为止。
  3. 索赔凭证:如发生托运人向运送业要求索赔的情况,托运单是必备的文件。

三、内容

托运单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经营单位或发货人(SHIPPER):一般为出口商。
  2. 收货人(CONSIGNEE):以信用证或合同的要求为准,可以填TO ORDER、TO ORDER OF ××、×× CO.和TO BEABER等,一般以前两种使用较多。
  3. 通知人(NOTIFY):以信用证要求为准,必须有公司名称和详细地址。
  4. 分批装运(PARTIAL SHIPMENT)和转运(TRANSHIPMENT):需要明确表示是否可以分批和转运。
  5. 运费(FREIGHT):应注明是“运费预付(FREIGHT PREPAID)”还是“运费到付(FREIGHT COLLECT)”。
  6. 装运日期(SHIPPING DATE):按信用证或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填写。
  7. 货物描述及包装(DESCRIPTION OF GOODS; NO.S OF PACKAGES):填写商品的大类名称及外包装的种类和数量。
  8. 总毛重、总净重及总体积(TOTAL GROSS WEIGHT、NET WEIGHT、MEASUREMENT):按实际填写。

此外,托运单还可能包括货物名称、重量、尺码、件数、包装、运输标志,能否分批装运,对运输的要求及对签发提单的要求等内容。

四、分类

根据不同的运输方式,托运单可以分为海运托运单、陆运托运单和空运托运单等。其中,空运托运单是托运人用于委托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填开航空货运单的一种表单,表单上列有填制货运单所需的各项内容,并应印有授权于承运人或其代理人代其在货运单上签字的文字说明。

五、法律性质

托运单是托运人根据买卖合同、信用证的有关内容,向承运人办理货物运输的书面凭证。在外贸运输中,托运单的内容应与信用证的内容一致。现行法律对托运单未作具体规定,但一般认为,填发托运单是托运人的义务,若承运人要求托运人填发托运单,托运人即有填发的义务。

综上所述,托运单是货物运输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单证,它既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的合约,也是双方权利义务的载体。在货物运输过程中,托运单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