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童区寄传》是唐代文学家柳宗元创作的一篇传记文学作品,以下为其原文及翻译:
原文
柳先生曰:越人少恩,生男女,必货视之。自毁齿以上,父兄鬻卖以觊其利。不足,则取他室,束缚钳梏之,至有须鬣者,力不胜,皆屈为僮。当道相贼杀以为俗。幸得壮大,则缚取幺弱者,汉官因以为己利,苟得僮,恣所为不问。以是越中户口滋耗,少得自脱。惟童区寄以十一岁胜,斯亦奇矣。桂部从事杜周士为余言之。
童寄者,郴州荛牧儿也。行牧且荛,二豪贼劫持反接,布囊其口。去逾四十里之虚所卖之。寄伪儿啼,恐栗,为儿恒状,贼易之,对饮,酒醉。一人去为市,一人卧,植刃道上。童微伺其睡,以缚背刃,力下上,得绝,因取刃杀之。逃未及远,市者还,得童,大骇,将杀童。童遽曰:“为两郎僮,孰若为一郎僮耶?彼不我恩也;郎诚见完与恩,无所不可。”市者良久计曰:“与其杀是僮,孰若卖之?与其卖而分,孰若吾得专焉?幸而杀彼,甚善。”即藏其尸,持童抵主人所,愈束缚,牢甚。夜半,童自转,以缚即炉火烧绝之,虽疮手勿惮;复取刃杀市者。因大号,一虚皆惊。童曰:“我区氏儿也,不当为僮。愿以闻于官。”虚吏白州,州白大府。大府召视儿,幼愿耳。刺史颜证奇之,留为小吏,不肯。与衣裳,吏护还之乡。乡之行劫缚者,侧目莫敢过其门,皆曰:“是儿少秦武阳二岁,而讨杀二豪,岂可近耶!”
翻译
柳先生说:越地的人寡恩薄情,生了男孩女孩,都把他们当作货物一般看待。孩子七八岁以上,父兄就把他们卖掉,来获取利益。钱不够,就到别人家偷孩子,用铁箍套颈,木枷锁手,以防逃跑,甚至有的成年人因敌不过捆绑者也被逼为奴仆。汉族官吏则利用这种恶习为自己谋利,只要能得到僮仆,他们就放纵而不加追究。因此,越地人口减少,很少有人能逃脱作僮仆的悲惨命运。只有区寄,以十一岁的小小年纪却战胜了绑架他的强盗,这也算够奇特的了。桂州都督从事杜周士对我讲了这件事。
儿童区寄,是郴州地区打柴放牛的孩子。他正一边放牛一边打柴,两个蛮横的强盗把他绑架了,反背着手捆起来,用布蒙住他的嘴,离开本乡四十多里地,想到集市上把他卖掉。区寄装着小孩儿似的哭哭啼啼,害怕得发抖,做出一副孩子常有的胆小的样子。强盗并不把他放在心上,相对喝酒,喝醉了。其中一个强盗离开前去集市谈买卖孩子的生意,另一个躺下来,把刀插在路上。区寄暗暗看他睡着了,就把捆绑自己的绳子靠在刀刃上,用力地上下磨动,绳子断了;便拿起刀杀死了那个强盗。区寄逃出去没多远,那个上集市谈买卖的强盗回来了,抓住区寄,非常惊恐,打算要杀掉他。
区寄急忙说:“当两个人的仆人,哪比得上当一个人的仆人好呢?他待我不好,你果真能保全我的生命,并且好好待我,就随你处置。”去交涉买卖的强盗盘算了很久,心想:“与其杀了这个僮仆,不如把他卖了;与其卖钱两个人分,不如我一个人独占。就立即藏起那个强盗的尸体,带着孩子到集市上窝藏强盗的人家,(把孩子)越发捆绑结实。到了半夜,孩子自己翻转身,让捆绑的绳子靠近炉火把它烧断,虽然烧伤了手也不害怕;又拿起刀杀了这个要卖掉他的强盗。接着大声哭叫。整个集市的人都大吃一惊。
孩子说:“我是区家的孩子,不该做别人的仆人。两个强盗抓了我,我幸好把他们都杀了。希望把这件事报告官府。”管集市的小吏报告州官,州官又报告上级官员太府。太府召见孩子,孩子既幼小又老实。刺史颜证觉得他很了不起,便留他当衙门小吏,(他)不肯。就给(他)衣服,(让)小吏护送(他)回到乡里。乡里抢劫绑架的人,不敢正眼看他,不敢经过他的家门,都说:“这孩子比秦武阳还小两岁,却杀了两个强盗,怎么能接近他?”
《童区寄传》通过讲述区寄被两个强盗劫持后,凭着自己的勇敢机智,终于手刃二盗,保全了自己的故事,展现了区寄的胆识过人、智勇双全。同时,文章也反映了当时社会存在的恶俗和官府的不作为,对区寄的反抗精神给予了高度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