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职责调整

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职责调整

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的主要职责经历了调整,取消了市政府已公开宣布的行政审批事项,以简化行政流程和提高效率。

其工作内容有所转移,将工业和商贸流通业的行业规范制定、统计分析、决策支持以及资产项目评估等服务性职能,按照法律规定,转交给相应的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以优化资源配置和提升服务质量。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部分职责,即工业和商贸流通业的产业规划制定以及产业政策的编制工作,已被划入广州市经贸委,这有助于增强委员会在产业规划方面的权威和专业性。

同时,原市供销合作总社的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工作也划归市经贸委,这表明委员会在环保和循环经济方面的职责进一步加强。

新增的一项重要职责是负责会展业的统筹协调、宏观规划和综合管理,以及对会展业的引导和促进,这将有利于广州市会展业的健康发展。

此外,经贸委还承担起推动高新技术与传统产业融合、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实施资源综合利用以及推广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重任,这体现了广州市在绿色经济发展上的战略定位。

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广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字〔2009〕11号),设立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简称市经贸委),挂广州市食盐专卖局、广州市酒类专卖管理局牌子,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