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许某某掩护网吧4年偷电102万度,因收受15万元贿赂被判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具体事件经过及法律分析如下:

发现异常:2021年10月4日,明星公司新任命的总经理小果(化名)到“甜心网吧”巡店时,发现电表未转动计电。下午再次查看时,电表已恢复正常运转,但根据现场观测,网吧一小时耗电量约为90度,与电费缴纳记录(每月不到2000元)严重不符。
监控用电:10月8日,小果让电工曹师傅在甜心网吧主电缆前端装了电表,监控显示网吧每天用电量为500-700度,每月用电量应在2万度以上。
利益勾兑:明星公司工程部电工班长许某某(化名)在巡店时发现电表异常,经检查发现电表被动了手脚。网吧经营者邓富坦白偷电行为,并用15万元贿赂许某某,要求其默许偷电行为。许某某收受贿赂后,未履行监管职责,导致偷电行为持续4年未被发现。

罪名认定:许某某作为明星公司工程部电工班长,负责公司所有出租商业门面的水电验收、维护、监管等工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5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默许偷电行为),数额较大,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法院判决:法院判决许某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没收已由公安机关扣押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5万元,上缴国库。

监督与防腐:本案中,许某某作为公司电工班长,利用不起眼的工作岗位进行“权力寻租”,收受贿赂15万元,表明监督与防腐不能疏忽任何工种、任何工作岗位。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隐蔽性: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相对于大众所熟知的受贿罪更为隐蔽,极易被公司、企业和普通群众所忽视。如电工许某某“给你行个方便,捞点好处费”的行为,一般只会被认为是德行有亏,而浑然不觉这是犯罪。
法律定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