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故事:永远帮助最有需要的人
有一次,雷锋因腹疼到团部卫生连开了些药回来,见本溪路小学的大楼正施工,便推起一辆小车帮着运砖。当市二建公司敲锣打鼓送来感谢信时,部队领导才知道这件好事。雷锋是孤儿又是单身汉,在工厂有工资,入伍时有200元的积蓄。
后来,他把100元钱捐献给公社,辽阳地区遭受水灾时,他又将100元寄给了辽阳市委。雷锋入伍当年每月有6元钱的津贴,全用于做好事。自己的袜子补了又补,平时舍不得喝一瓶汽水。

雷锋(1940年12月18日—1962年8月15日),原名雷正兴,出生于湖南长沙。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共产主义战士。
1954年加入中国少年先锋队,1960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同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1年5月,雷锋作为全团候选人,被选为辽宁省抚顺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62年2月19日,雷锋以特邀代表身份,出席沈阳军区首届共产主义青年团代表会议,并被选为主席团成员在大会上发言。1962年8月15日,雷锋因公殉职,年仅22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