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蔓引株求
一、定义与出处
“蔓引株求”是一个成语,意指顺着蔓寻根,比喻一网打尽。这个成语出自《史记·酷吏列传》,原文为:“(张汤)治陈皇后狱,掘地得蛊验,以相杀论。既上奏,天子疑之,使有司案其事,多不合。而所排大臣皆为故时贵重,上遂诛义纵及内史王仲令,而释汤。汤由是益尊任,迁太中大夫。丞相庄青翟及御史大夫赵周等皆以过陷法抵罪。后乃浸以巧文致法,而大臣小吏畏而为之言,重足而立,侧目而视矣。于是中尉条侯婴乃穷劾汤奸诈事,请捕系论罪,而汤自列无此,服臧百馀万,不得抵死。卒使丞相庄青翟自杀,及御史大夫赵周下狱死,又连及内史汲黯等四人族,曰‘令至死’,黯坐免官。其治狱所活豪猾大姓,又以舞文巧诋构人罪抵死,甚众。上以汤怀诈巧以欺威陵人,使丞相御史案其事,当汤死。汤始为小吏,乾没,与长安富贾田甲、鱼翁叔之属交私;及列九卿,收接天下名士大夫,己心内虽不合,然阳浮慕与之交。及败,宾客皆以罪徙,汤母妻子家室皆弃市。其后人有上书告汤所亲吏三公掾鲁谒居知汤不法事,有重罪,事连污丞相庄青翟。书奏,上下三公、中二千石杂治,当汤及居皆死。先是,谒居父为淮阳太守,尝系汤,汤数行赂,弗受,以故怨汤。及得居为中丞,即治汤罪,论未定会谒居病卒。事连其弟,亦系当死。有人上书言之,以为谒居病且死,口乱妄言,不足采信。事寝不报。会人有盗发孝文帝园瘗钱,丞相青翟朝,与汤约俱谢。至前殿,汤念独丞相以四时行园,当谢,汤无与也,不诣。丞相谢,上使御史按汤。汤欲自杀,其妻止之,具自道所欲为死所。书奏,天子使使者劳汤,曰:‘何忧?不死。’已而论定,汤乃自刭而死。汤死,家产直不过五百金,皆所得奉赐,无它赢。昆弟诸子欲厚葬汤,汤母曰:‘汤为天子大臣,被恶言而死,何厚葬乎!’载以牛车,有棺而无椁。天子闻之,乃叹曰:‘非此母不生此子。’丞相青翟自杀。出田甲,令还故县。上惜汤,稍迁其子安世。”文中提到对犯罪者及其党羽的彻底追究,便是“蔓引株求”的用例之一。
二、用法示例
- 在打击犯罪的过程中,警方采取了“蔓引株求”的策略,成功地将整个犯罪团伙一网打尽。
- 对于那些贪污腐败的官员,我们应该采取“蔓引株求”的方法,将他们及其同伙全部绳之以法。
- 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我们必须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做到“蔓引株求”,不留任何死角。
三、近义词与反义词
近义词:顺藤摸瓜、一网打尽、除恶务尽 反义词:姑息养奸、纵容包庇、任其发展
四、注意事项
在使用“蔓引株求”这个成语时,需要注意其语境和对象。一般来说,它用于形容对犯罪者或不良行为的彻底追究和打击。同时,也要注意不要将其与“牵连无辜”混淆起来,因为“蔓引株求”是在确保证据确凿的前提下进行的全面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