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立木逐句翻译

商鞅立木逐句翻译

以下是对《商鞅立木》的逐句翻译。原文与译文对照如下:

原文: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

译文:(商鞅变法的)法令已经准备就绪,但没有公布,(他)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命人)在都城市场南门前竖立一根高三丈的木头,招募有能把这根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给十两金子。

原文:民怪之,莫敢徒。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

译文:百姓们感到奇怪,没有人敢去搬动。(商鞅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两金子。”有一个人搬了木头,就给了他五十两金子,以此来表明没有欺骗(百姓)。

原文:卒下令。

译文:最终颁布了法令。

原文:令行于民期年,秦民之国都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

译文:新法在民间施行了整一年,秦国老百姓到国都说新法不方便的人数以千计。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卫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将依新法处罚太子。

原文: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

译文: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又不能施以刑罚,于是就处罚了监督他行为的老师公子虔,处以割鼻之罪;处罚另一个老师公孙贾,处以脸上刺字的刑罚。第二天,秦国人就都遵照新法执行了。

以上就是对《商鞅立木》的逐句翻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