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的限购政策

广州的限购政策

自2024年9月30日起,广州市取消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住房的各项限购政策。此前政策具体如下:

一、数量限制此前政策对购房数量有明确限制。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不含江高镇、太和镇、人和镇、钟落潭镇)、南沙等区域限购2套住房,其他区域则不限购。对于广州市户籍的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在上述限购区域内限购1套住房,其他区域同样不限购。非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广州限购1套住房,这一规定限制了非本地户籍居民的购房数量,旨在平衡市场供需,防止投机性购房。

二、转让/赠与限制在住房转让和赠与方面,此前政策也有严格规定。居民自2017年3月30日起新购买的住房,须取得不动产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或办理析产手续。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新购买的住房,则须取得不动产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此外,住房赠与他人的,赠与方须满2年后方可再次购买住房;接受住房赠与的,受赠方须符合广州市的现行限购政策。这些规定旨在防止通过转让和赠与进行短期投机,维护市场稳定。

三、公寓限制对于公寓类住房,此前政策也有特定要求。自2018年12月20日起,居民个人可购买2017年3月30日之前土地出让成交的公寓,但取得不动产证后须满2年方可再次转让。对于2017年3月30日后土地出让成交的商服类房地产项目,仍按原政策执行。这一规定对公寓类住房的交易进行了限制,旨在规范市场秩序,防止过度投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