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看懂北交所首批业务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首批业务规则涵盖《上市规则》《交易规则》《会员管理规则》,在上市标准、交易机制、会员管理等方面形成特色制度安排,既延续精选层经验,又体现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定位。

平移精选层上市标准北交所上市标准沿用精选层4套“财务+市值”准入条件,覆盖不同成长阶段企业需求,尤其适合盈利能力稳定且具备经营杠杆的成长型企业。目前精选层66家公司均符合标准,其中第一套标准适用公司占比最高。

申请条件: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公司可申请上市,创新层和基础层中符合财务条件的公司储备充足。

持续监管四大调整

公司治理优化:扩大资金占用主体范围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新增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形,明确禁止新增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同业竞争。

信息披露细化:明确自愿披露、豁免披露、暂缓披露等规则,强化行业和风险信息披露的针对性。

停复牌管理严格化:贯彻“少停、短停、分阶段停”原则,重大资产重组停牌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其他重大事项不超过5个交易日,特殊情形延期复牌总时长不超过25个交易日。

主体责任清晰化:取消主办券商“终身”持续督导,改由保荐机构履行规定期限内职责。开市初期原有持续督导协议继续执行,后续制度切换安排将明确。

差异化监管安排

现金分红灵活化:不强制要求分红比例,鼓励企业根据自身实际“量力而为”。

股权激励创新化:允许合理设置低于股票市价的期权行权价格,增强激励效果。

退市制度多元化

退市标准:分为主动退市与强制退市(含交易类、财务类、规范类、重大违法类四类情形),财务类考察期为两年且指标不交叉适用。

退市程序:设置退市风险警示制度,强制退市由上市委员会审议。

退市去向:符合新三板条件的退市公司可进入相应层级挂牌;重大违法等情形公司转入退市板块;符合条件的退市公司可申请重新上市。

一文看懂北交所首批业务规则

延续精选层交易制度以连续竞价为核心,涨跌幅限制、申报方式等主要规定保持不变,确保市场交易稳定性。

关键交易机制

涨跌幅限制:实行30%价格涨跌幅限制,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但实施临时停牌机制(盘中价格较开盘价涨跌达30%、60%时停牌10分钟)。

申报规则:限价申报设置基准价上下5%有效范围,市价申报采取限价保护;最低申报数量100股,可1股递增;单笔申报超10万股或成交金额超100万元可进行大宗交易。

混合交易预留空间:为引入做市机制、实行混合交易制度预留接口。

公司制交易所会员管理模式会员是证券公司开展业务的资格载体,但不享有财产所有权,区别于会员制交易所。

会员管理重点要求

风险控制:强化交易风险监测与处置。

客户管理:规范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与服务。

技术系统:要求会员具备稳定、高效的技术支持能力。

监督机制:通过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方式督促会员归位尽责。

北交所首批规则通过“平移精选层经验+创新差异化安排”,构建了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专属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