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师等考试作弊、代考/替考已明确构成犯罪,相关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
组织作弊罪: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供作弊帮助罪: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其他帮助的,依照组织作弊罪处罚。
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向他人非法出售或提供考试试题、答案的,依照组织作弊罪处罚。
代替考试罪: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两高司法解释细化标准
“情节严重”的认定:在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注册建筑师考试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属于“情节严重”,适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量刑情节:
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论处。
职业禁止:因犯罪被判处刑罚的,可依法宣告职业禁止,预防再犯罪。
数罪并罚:非法获取考试试题、答案后组织作弊或非法出售、提供的,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与组织考试作弊罪等数罪并罚。

近期多省曝光二级建造师考试作弊案件,处罚力度显著: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达犯罪标准的,可由考试机构给予取消成绩、禁考等行政处罚。
组织作弊或提供作弊帮助的,最高可判七年有期徒刑;
代考/替考行为明确入罪,即使情节轻微也可能留下案底。
拒绝购买或使用作弊器材;
警惕“保过”“真题”等诈骗信息;
依靠自身努力通过考试,避免因小失大。

总结:建造师等考试作弊行为已纳入刑法打击范围,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量刑标准。考生需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切勿心存侥幸,否则将面临刑事处罚及职业禁入的双重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