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师生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对等的,他们之间存在较多的利害关系,尤其是老师掌握着绝对的主动权。老师对于学生的成绩以及其行为有较大的控制能力,所以学生在老师面前会显得特别的被动。
一旦老师盯上了某个学生,并且想要与之发展成为恋人关系,那么很可能这个孩子就会因为考虑到各种利害关系,害怕在拒绝老师之后遭受打击报复,于是在这种恐惧之下同意老师的追求,而这种关系就不是纯粹的恋爱关系,它更像是一种威胁。
对于牛津大学禁止师生恋的规定,个人是比较理解和支持的,并且应该要推广。因为存在太多类似的案例,老师胁迫学生与其发生性关系,并且对外宣称彼此是情侣关系。
而这种情况对于被害者而言就是非常不公平的,被害者限于眼前的制约关系,不敢大声张扬。而谋害者可以利用这种状况,肆无忌惮的侵犯被害者,所以师生关系必须要禁止。
如果老师和学生之间已经不再是师生关系,学生已经毕业了,而且毕业之后学生仍然还是喜欢着老师,并且愿意成为老师的伴侣,那这种情况下学校也就不会再进行管制了,也不会要求老师和以前的学生断绝关系。因为这时候老师和学生的地位重新又回到了对等的层面,这种情况下产生的恋爱关系才是正常可取的。
有些同学可能会因为某些言情小说的荼毒,从而对老师和学生之间的关系产生了一种朦胧的暧昧感,认为老师和学生能够产生甜甜的恋爱关系。这种想法是非常危险和愚昧的,老师和学生两个年龄和社会阅历相差巨大的人,是不太可能有好结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