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32国将于12月1日取消给予中国大陆贸易最惠国待遇,相当于将中国打回加入世界贸易之前?

该说法不准确,西方32国取消给予中国大陆的是普惠制关税优惠待遇,并非最惠国待遇,不会将中国打回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前的状态。 具体分析如下:

普惠制:即普遍优惠制,简称GSP,是工业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出口的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关税制度。它是单方给予的,工业发达国家可以单方取消。例如,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84号指出,自2021年12月1日起,对输往欧盟成员国(27国)、英国、加拿大、土耳其、乌克兰和列支敦士登等已不再给予中国普惠制关税优惠待遇国家的货物,这就是工业发达国家单方取消普惠制关税优惠待遇的体现。

最惠国待遇(MFN):是国际经济贸易关系中常用的一项制度,是国与国之间贸易条约和协定的法律待遇条款,在进出口贸易、税收、通航等方面互相给予优惠利益、提供必要的方便、享受某些特权等,又称“无歧视待遇”。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获得了最惠国待遇,WTO成员国之间互相给予最惠国待遇。

西方32国将于12月1日取消给予中国大陆贸易最惠国待遇,相当于将中国打回加入世界贸易之前?

取消普惠制关税优惠待遇不等于取消最惠国待遇

西方32国取消给予中国大陆的普惠制关税优惠待遇,只是不再单方面给予中国在关税方面的特殊优惠,但这并不影响中国作为WTO成员国所享有的最惠国待遇。最惠国待遇是互惠的,是基于国际公约和贸易协定的,单方取消最惠国待遇可能违反公约,会引发贸易纠纷和贸易报复。

取消普惠制关税优惠待遇不会将中国打回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前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在全球贸易体系中获得了更稳定、更广泛的市场准入和贸易规则保障。最惠国待遇为中国与其他WTO成员国之间的贸易提供了基本的公平竞争环境。即使部分国家取消了普惠制关税优惠待遇,中国依然可以在最惠国待遇的基础上与其他国家进行正常的贸易往来,继续享受WTO框架下的各项权利和义务。而且,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国在全球产业链和供应链中的地位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经济实力和贸易竞争力显著提升,不再过度依赖普惠制这样的单方面优惠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