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1982年12月11日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设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和秘书长;第三十六条规定全国委员会主席主持常务委员会的工作。 历届主席如下: 毛泽东,第一届,第二、三、四届名誉主席 周恩来,第二、三、四届 爱新觉罗·溥仪,第四届特邀 邓小平,第五届 邓颖超,第六届 李先念,第七届 李瑞环,第八、九届 贾庆林,第十届、第十一届[4] 俞正声,第十二届

根据1982年12月11日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设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和秘书长;第三十六条规定全国委员会主席主持常务委员会的工作。 历届主席如下: 毛泽东,第一届,第二、三、四届名誉主席 周恩来,第二、三、四届 爱新觉罗·溥仪,第四届特邀 邓小平,第五届 邓颖超,第六届 李先念,第七届 李瑞环,第八、九届 贾庆林,第十届、第十一届[4] 俞正声,第十二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