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提到的“新国10条”可能指的是2024年9月11日正式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21号),这是保险业的第三个“国十条”。以下是该文件的原文内容概括:
一、总体要求
深刻把握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内涵,强调在坚守风险底线的基础上实现高质量发展,体现强监管与发展并重的导向。
二、防范化解保险业风险与严监管
严把保险市场准入关:
- 严禁违规跨业经营、杠杆率过高、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和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企业成为保险机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建立股东、实际控制人“黑名单”制度,加大对重大违法违规股东的清退力度。
严格保险机构持续监管:
- 加大失职问责力度,防止“带病流动”。
- 完善关键人员激励约束机制,加强长周期考核。
严肃整治保险违法违规行为:
- 有力有序有效防范化解保险业风险。
- 健全市场退出机制,对风险大、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的保险机构,收缴金融许可证,依法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加强投资全流程监管:
- 依法合规运用金融衍生品。
- 稳慎推进全球资产配置。
- 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实行高风险高强度监管、低风险低强度监管。
- 严防监管套利和监管真空。
三、保险业高质量发展路径
服务民生保障:
- 探索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巨灾保险保障机制,拓展巨灾保险保障范围,扩大综合巨灾保险试点。
- 发展气候保险,健全保险应急服务机制,改进风险减量服务,支持防灾减灾救灾。
- 积极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年金,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保障和跨期财务规划需求。
- 提升健康保险服务保障水平,扩大健康保险覆盖面,丰富商业医疗保险产品形式。
- 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持续做好大病保险服务保障。
- 推动商业健康保险与健康管理深度融合,鼓励面向老年人、慢病患者等群体提供保险产品。
- 实现基础保险服务扩面提质,扩大保险服务区域、领域和群体。
服务实体经济:
- 培育耐心资本,推动资金、资本、资产良性循环。
- 督促理顺委托人和受托人职责分工,提升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四、目标设定
- 到2029年,初步形成覆盖面稳步扩大、保障日益全面、服务持续改善、资产配置稳健均衡、偿付能力充足、治理和内控健全有效的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框架。
- 到2035年,基本形成市场体系完备、产品和服务丰富多样、监管科学有效、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保险业新格局。
该文件是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指明了保险业防范风险、高质量发展的未来方向,并对市场较为关注的利差损风险、耐心资本发挥、产品改革等多个维度的制度问题给予明确指引,增强了行业发展定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