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以刑止刑的原句

韩非子以刑止刑的原句

韩非子在阐述其法治思想时,提出了“以刑去刑”的观点,这一观点的原句出自《韩非子·有度》:“重一奸之罪而止境内之邪,此所以为治也。重罚明,则大奸除;大奸除,则小奸踅;小奸踅,则邪无所容;邪无所容,则其余不令而行。故重一奸之罪而止境内之邪,此谓以刑去刑。”

虽然原句中并未直接出现“以刑止刑”,但“以刑去刑”是对其核心思想的概括,即通过严厉的刑罚来消除犯罪,达到最终不需要再用刑罚来维持社会秩序的目的。韩非子认为,只有对犯罪行为施以重罚,才能有效地遏制邪恶行为的发生,从而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