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1990版)是党的组织工作中的一项重要指导性文件,旨在规范和发展党员的程序,确保新党员的质量和党组织的纯洁性。以下是根据1990年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整理的主要内容概述(请注意,实际内容应以官方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且该版本可能已被后续修订或替代):
一、总则
- 目的与意义:明确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重要意义,强调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
- 适用范围:适用于各级党组织在发展新党员过程中的各项工作。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 确定条件:阐述入党积极分子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选拔程序。
- 培养教育内容: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教育,以及党性教育和实践锻炼等。
- 培养教育方式:通过指定培养联系人、定期谈话、参加党内活动等方式进行。
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 确定程序:经过党小组讨论推荐、党支部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报上级党委备案,确定为发展对象。
- 政治审查: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的政治审查,了解其政治立场、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情况。
- 短期集中培训:一般应由县级党委或委托基层党委负责组织,时间不少于5天(或40个学时)。
四、预备党员的接收
- 申请与审批流程: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上级党组织在3个月内审批。
- 入党宣誓: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 预备期管理:预备期为一年,期间需继续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
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 教育与考察:党组织应继续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定期听取其思想汇报。
- 转正程序:预备党员期满前一周内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经支部大会讨论表决,上级党组织审批。
- 特殊情况处理:对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等情况的处理规定。
六、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
- 领导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定期检查指导。
- 纪律要求:严肃发展党员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
七、附则
- 解释权归属:本细则由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 生效日期与实施:明确细则的生效日期及实施要求。
请注意,由于时间久远,1990年版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可能已经过多次修订和完善,建议查阅最新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