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护人员相关政策

医护人员相关政策

医护人员相关政策涵盖免陪照护服务试点、保护关心爱护长效机制、地方保护规定及薪酬问题等方面

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三部门制定《医院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方案》,于2025年4月22日印发。试点旨在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服务指患者住院期间,在知情同意且自愿选择下,由护士或医院聘用医疗护理员提供生活照护。试点范围包括综合医改重点联系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每省、市确定的1所三级医院等;优先考虑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医院;各省(区、市)在人口老龄化程度较深的省会城市和地级市至少确定1 - 2所三级医院(至少含1所中医医院且不重复)。试点时间为2025年6月 - 2027年6月,任务包括确定试点医院和病区,优先在老年住院患者占比较高、需求较大、工作基础较好的三级医院开展,试点医院优先在一级护理住院患者占比较高的科室病区探索开展。

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三部门于2021年4月13日印发实施《关于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旨在建立长效机制,保障医务人员权益,推动形成尊医重卫氛围

包括强化个人安全防护,加强防护物资保障与调配,开展培训,优化就医流程;保障权益与政策待遇,打击违法行为,增加绩效工资总量,发放津贴,预拨医保资金;强化人文关怀,安排轮换带薪休假,提供心理服务;深化家庭关爱,关注家庭状况,为子女提供课业辅导;强化正向激励,设立专项慰问金,在评先评优等方面优先考虑疫情防控表现卓越者。

存在部分医院拖欠医务人员工资、停缴社保,要求退回绩效奖金、反扣基本工资等情况,如衡阳某医院拖欠工资、停缴社保,广东惠来各卫生院要求退回绩效奖,云南某医院要求退回违规多发工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