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一股民王宝元因操纵证券市场被证监会罚没5.71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违法事实:王宝元,59岁,福建股民,控制并使用145个证券账户,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等手段,操纵8只股票的交易价格与交易量,影响股票市场和投资者判断,并从中获利1.43亿元。
处罚决定:证监会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决定没收王宝元违法所得1.43亿元,并处以4.28亿元罚款,总计罚没5.71亿元。这一处罚刷新了今年证监会对个人操纵市场行为的罚没金额纪录。
操纵手段与获利情况:王宝元在2020年2月3日至11月6日期间,采取多种操纵手段,反复多次实施操纵行为,涉及股票只数多,且时间长。以大庆华科股票为例,王宝元通过两次操纵行为,共累计获利7955余万元。在9个月时间内,他通过操纵8只股票,累计获利1.42亿余元。
量罚幅度:王宝元在听证过程中提出异议,认为涉案交易行为情节轻微,社会危害程度较小,且积极配合调查,认为“没一罚三”量罚幅度过重。但证监会并未采纳其申辩意见,认为王宝元的行为不属于情节轻微、社会危害程度较小的情形,且2019年修订的《证券法》大幅提高了证券违法成本,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对王宝元处以违法所得三倍罚款,过罚相当。
此次处罚彰显了证监会对于打击操纵证券市场等违法行为的决心和力度,也提醒广大投资者要遵守法律法规,切勿触碰红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