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方通报“超市员工抓小偷反赔6.6万元”案件:超市员工存在殴打小偷和删除监控视频行为
针对媒体“昆明一超市员工抓小偷致其轻微伤,被索赔6.6万,且被控非法拘禁”的报道,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发布了详细的情况通报。以下是通报的核心内容及解析:
案件背景:
时间:2020年3月29日12时44分。
地点:昆明“乐尔乐”超市。
事件:超市员工苏某等人发现张某尊疑似在该超市盗窃,随后将其扣留在超市监控室。
关键事实:
殴打行为:经公安机关恢复后的监控视频显示,苏某、吴某天、叶某斌等人对张某尊进行了殴打,致其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经鉴定为轻微伤。
删除监控视频:在调查中,公安机关发现“乐尔乐”超市监控视频已被格式化删除,这一行为显然是为了掩盖殴打事实。
非法拘禁与强迫转账:苏某等人将张某尊扣留在超市监控室一个多小时,并强迫其手持“我是小偷”字样纸张进行拍照,同时以赔偿被盗损失为由,强迫张某尊通过微信支付将其账户内全部780元转入超市收银账户。
法律程序与结果:
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对苏某等4人刑事拘留,并随后向盘龙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盘龙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对苏某批准逮捕,对其余3人不批准逮捕。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了“谅解书”“和解协议”,并支付了6.6万元转账作为赔偿。
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并在补充侦查完毕后再次进行审查起诉。
经羁押必要性审查,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苏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后续进展:
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依法对“乐尔乐”超市被盗窃案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张某尊、郎某国已被刑事拘留。
盘龙区人民检察院正依法对苏某等3人非法拘禁案进行审查,案件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总结:
该案件揭示了超市员工在发现疑似小偷后的不当行为,包括殴打、删除监控视频、非法拘禁以及强迫转账等。这些行为不仅侵犯了张某尊的合法权益,也触犯了法律。盘龙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案人员进行了处理,并正在对案件进行进一步审查。这一事件提醒我们,在面对类似情况时,应依法行事,避免采取过激手段,以免触犯法律并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