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六条和国八条的主要内容如下:
国六条:
调整住房供应结构: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制定和实施住房建设规划,对新建住房结构提出具体比例要求。
发挥政策调节作用:通过税收、信贷、土地政策引导和调节住房需求,完善住房转让环节税收政策,适度调整信贷政策,科学确定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规模,并加强土地使用监管。
控制拆迁规模和进度: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和进度,以减缓被动性住房需求过快增长。
整顿市场秩序: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全过程监管,制止擅自变更项目、违规交易、囤积房源和哄抬房价行为。
加快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加快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增强房地产市场信息透明度,全面、及时、准确地发布市场供求信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国八条(旧):
高度重视稳定住房价格:将房价稳定提升到政治高度。
政府负责稳定住房价格:建立政府负责制,追究房价上涨过快、控制不力的责任人责任。
调整住房供应结构:调整用地供应结构,增加普通商品房和经济住房土地供应,并督促建设。
控制被动性住房需求:主要是控制拆迁数量。
引导居民合理消费需求。
全面监测房地产市场运行。
贯彻调控住房供求的政策措施。
督促检查稳定住房价格工作。
国八条(新):
强化规划调控:改善商品房结构。
加大土地供应调控:严格土地管理。
调控住房价格:加强对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调控,保证中低价位、中小户型住房的有效供应。
完善廉租住房制度:保障最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
运用经济手段调控市场:特别是加大对房地产交易行为的调节力度。
加强金融监管。
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
加强市场监测和信息披露:完善市场信息披露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