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扒任泉李冰冰的Star VC,确实存在构成“非法集资”的风险。
Star VC是由影视明星任泉、李冰冰、黄晓明(后章子怡和黄渤加入)共同出资组建的明星风险投资机构,于2014年7月11日正式推出。然而,在对其深入探究后,我们发现Star VC存在多个可能构成“非法集资”的风险点。
一、未备案问题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机构未作登记、产品未作备案的,视为非法集资。Star VC虽然已经在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进行了登记,但自2015年9月10日登记备案以来,至今没有备案过一个产品。按照中国基金业协会的相关规定,登记后六个月内不发首只产品将被撤销资格。因此,Star VC在备案后将近七个月时间没有备案产品,已经面临被撤销资格的风险,同时也可能因此被视为非法集资。
二、经营异常问题
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北京)”查询发现,Star VC的运营公司北京大咖联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已经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是“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虽然很多企业的注册地址与办公地址不是同一个地方,但一般会做备案,以避免工商局上门查访时出现“无法联系”的情况。Star VC的这一情况无疑增加了其非法集资的嫌疑。
三、高管资格问题
根据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披露的信息,Star VC的唯一公开高管任泉至今还没有取得基金从业资格。而按照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的规定,从事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至少2名高管人员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任泉作为明星风险投资基金的高管,至今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显然不符合相关规定,这也使得Star VC在合规性上存在问题,进而增加了其构成非法集资的风险。
四、信息透明度问题
在百度搜索“Star VC”,除了百度百科介绍及第三方媒体新闻外,很难发现Star VC的官网或相关联系方式。这种情况在一般企业中较为少见,尤其是在一个由知名明星组成的投资机构中。信息的不透明可能使得投资者难以获取准确的信息,进而增加了投资风险,同时也为Star VC可能存在的非法集资行为提供了掩护。
综上所述,Star VC在备案、经营、高管资格以及信息透明度等方面均存在问题,这些问题使得其存在构成“非法集资”的风险。因此,对于投资者而言,在选择投资机构时需要谨慎考虑其合规性和透明度等因素,以避免陷入非法集资的陷阱。同时,监管机构也应加强对私募投资基金的监管力度,确保其合规运营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